南通市教育满意度调查
根据 2023 年省政府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安排,现就我市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调查时间为 9 月 18 日至 9 月 22 日。
二、 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 具体实施
1.问卷发放。请将二维码(见附件)放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等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由调查对象使用微信扫码进入。
2.问卷填写。调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二维码后,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3.问卷回收。调查对象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迅速组织发布。2023 年省政府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公告和登录二维码后,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
2.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五、补充说明
1.中学生包括初中生、高中生和中职学校学生,不包括小学生。
2.中小学校(包括小学)的家长和教师都应积极参与问卷调查工作。
3.因问卷发布时间为上课时间,部分寄宿制学校应广泛动员部分走读学生参与问卷调查,确保我市参与满意度调查的样本数量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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